1992年北縣美展
Taipei County Art Exhibition Bulletin
臺北縣第五屆美術展覽會實施要點
檔案來源:新北市政府文化局
臺北縣第五屆美術展覽會實施要點,內容包含目標、辦理單位、應徵資格、徵件類別、評審方式、獎勵、典藏制度、收退件方式、保險等。展覽時間為1993年3月27日至4月18日。本屆美展於徵件制度展開重大變革,打破既往官展既定媒材分類,僅分為「平面創作類」、「立體創作類」,催生複合媒材、新媒體等當代藝術多元表現。每類別各選出三名「臺北縣政府獎」及十五名佳作,三名「臺北縣政府獎」各選一件作品提交典藏諮詢委員會,評議是否列為典藏。(吳尚育)